项目名称 |
湾田·中南(国际)商贸物流园(一期)部分商铺调整为化工专业市场项目 |
建设地点 |
望城区丁字镇 |
建设单位 |
长沙港湾置业有限公司 |
原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长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
原文件批复 时间及文号 |
2010年8月20日 长环自〔2010〕40号 |
原项目概况 及变更内容 |
湾田·中南(国际)商贸物流园(一期)项目位于望城区丁字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石材加工标准厂房3栋、建材交易商铺58栋、仓储物流13栋、配套设施公寓12栋及项目公共配套的服务设施等,项目总建筑面积4102210m2。现将项目“西北角8栋商铺(建筑面积14694.38m2)及2栋交易中心(建筑面积30182.63m2)”变更为“化工专业市场”,调整后的化工专业市场主要经营展示和交易化学原料、化学试剂、化工仪器、涂料及稀释剂,不涉及易爆品、剧毒品、瓶装压力气体和放射性物品经营,不涉及化学化工品的仓储经营。 |
变更后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变更后的化工专业市场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市政管网输送至新港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化工专业市场仅进行化学原料、化学试剂、化工仪器、涂料及稀释剂的展销及交易,不涉及原料的混配及生产,原料、试剂及涂料等均采用独立密闭包装,销售过程不进行拆封及分装,无气型污染物逸散,同时,化工专业市场不设专门的食堂,且环评禁止商铺自设烹饪灶台,故无食堂油烟;噪声主要为商铺广播宣传等噪声,且只在市场内部;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少量商品外包装,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废弃外包装经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部门,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产生量约为0.18吨/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进行分类收集及暂存并统一委托有危险品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变更后湾田·中南(国际)商贸物流园(一期)项目其他内容仍按长环自〔2010〕40号文件批复内容不变。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变更审批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88665223(兼传真) 通讯地址:长沙市金星北路一段20号 长沙市政府二办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 410013 |